为进一步加强工资统发工作,市财政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,规范工作程序,确保工资统发工作顺利进行。
按照编制部门核编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工资标准、财政部门核拨经费、银行代发到个人的原则,明确各部门职责。同时,提高工资信息化管理水平,实现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财政供养单位之间工资信息数据网络传递及时反馈,并协调税务部门举办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培训,以保证所有统发单位都能熟悉报税流程,为工资顺利发放做好准备工作。市财政局加强审核监督,随时与代发银行和各单位会计人员核实工资变动情况,保证了工资数据的准确性,确保工资及时、安全到达个人账户。